紫外線治療注意事項


  1. 您的疾病經皮膚科醫師診斷適合以紫外線照射治療。
  2. 光照治療時,您只需露出病灶處的皮膚來照光,其他完好的皮膚請以黑色遮敝物〈黑布〉保護,避免曬傷。
  3. 照光時請務必戴上防紫外線之護目鏡保護眼睛。
  4. 請避免塗抹任何藥物接受照光治療,照光後請補充水份。
  5. 照畢後,請患者穿好衣服即可回家,並預約下次照光時間。
  6. 照光治療期間,儘量減少不必要的紫外線曝露,如日光浴等。
  7. 醫師會定期調整照光劑量,若是一段時間沒有照光治療,請提醒醫師減低照光的劑量,以避免曬傷。
  8. 患者接受照光治療返家後,需注意皮膚是否有刺痛感、發紅或腫痛現象,以待下次返診時告知醫師,以便調整光照時間和劑量 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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